据相关消息,商务部等 8 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“人工智能 + 消费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。该意见旨在贯彻落实相关部署,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,培育消费新增长点,形成消费新动能。

在总体要求方面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、消费场景广阔、消费数据资源丰富的优势,加快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,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、进千商万店。
在提升人工智能 + 商品消费上,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,完善研发机制,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、智能电脑等产品,推广智能家居产品,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,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,推动人工智能与多种技术融合研发新产品;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,支持研发人形机器人,推动相关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,加快新型人工智能产品在重点人群中的应用示范;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,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,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首展,支持企业开设专卖店、展示体验中心等。

扩大人工智能 + 服务消费方面,推动人工智能 + 居家服务,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,普及智能产品,开展数字家庭建设;加快人工智能 + 养老服务,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,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,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试点;发展人工智能 + 文化旅游,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旅游全链条,打造人工智能 + 实景体验项目,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文化产业发展;促进人工智能 + 住宿餐饮,加快酒店业智能化升级,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境外人员入住服务便利性,引导开展智能餐饮建设;提升人工智能 + 教育教学,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强国,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项目,研发人工智能教育终端产品,创新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。
推动人工智能 + 商业创新方面,促进人工智能 + 批发零售,加快发展智能零售,推动老旧商业设施智能化改造;推进人工智能 + 电子商务,推动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,创新消费场景,提升运营效率;推广人工智能 + 物流配送,加快发展智能物流,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体系,稳妥发展无人配送。
加强“人工智能 + 消费”推广方面,建设“人工智能 + 消费”集聚区,指导相关城市布局集聚区,开展新模式创新;创新应用场景,制定应用场景建设指引,建立开放清单,开展案例遴选,建设中试基地,组织场景对接活动,支持智能体应用创新。
优化“人工智能 + 消费”环境方面,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,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,落实相关政策,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,发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;完善消费基础设施,适度超前布局城市智能设施;健全“人工智能 + 消费”标准体系,加快实施相关指南,编制产品标准,建立评估体系,完善标准化技术组织;筑牢安全防线,加强各环节安全能力建设,健全监管机制,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。
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,各地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推动措施落实,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,加强统筹协调,为“人工智能 + 消费”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