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 4 月起,我国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,这一举措为跨境电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。据初步测算,今年一季度,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 6184.6 亿元,其中出口 4735.5 亿元,进口 1449.1 亿元。
4 月 14 日,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、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。他表示,我国的跨境电商统计调查每半年开展一次,正式数据在 5 月份和 10 月份公布,此次提供的是一季度初步测算数据。今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对推动跨境电商规范有序发展作出了部署,海关认真抓好落实,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。

首先,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,自今年 4 月 1 日起,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广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跨关区退货模式。在这种业务模式下,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,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,有效解决了退货难的行业痛点。这一举措不仅方便了企业,也有助于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的整体竞争力。
其次,创新支持“TIR + 跨境电商”物流模式,TIR 即国际公路运输公约。通过 TIR 方式运输的货物,在缔约国全程无需重复查验、换车倒装,可以大幅降低运输的时间和物流成本,让电商好物更加便利地走进国内外的千家万户。这一创新模式为跨境电商物流提供了更高效、更便捷的解决方案,有助于促进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。

此外,海关总署与电商平台联合打造“前置监管仓”,把海关的监管前置到企业的生产作业环节。这样既能实现有效监管,又能够大大压缩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时长和物流成本,实现监管效能和物流效率的双提升。通过前置监管仓,海关可以提前对货物进行监管,减少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,提高通关效率,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。
这些举措的实施,将有助于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,进一步提升我国跨境电商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。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,我国的商品将更广泛地走向世界,为全球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和便利。